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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12项改革方案 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

日期:2016/11/23 14:30:11 来源:

  11月21日,民航局召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关于统筹推进民航空管深化改革的整体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下一步,该方案将提交民航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正式实施。


  根据民航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的意见》,民航局深化改革各专项工作组和相关单位共向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交了12个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其中,民航局空管局党委研究制订了民航空管深化改革整体工作方案,围绕提升空管资源保障能力、提高空管运行服务品质、深化空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家空管调整改革、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30项改革任务。


按照民航局局长冯正霖的要求,民航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空管改革工作方案列为第一个议题进行审议。会议围绕民航空管改革问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实现民航强国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实现民航强国战略目标,必须树立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运用改革创新思维,进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坚决破除束缚民航发展的各种瓶颈,不断解放和发展民航生产力,充分释放民航发展的活力,努力开创民航发展新局面。


为此,民航局党组按照“一二三三四”的总体工作思路,对“十三五”时期深化民航改革任务作出全面部署。2016年是民航深化改革安排部署年,2017年将是民航深化改革启动落实年。民航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对12个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逐一进行审议,并提交局党组审定后推动实施。


  会议强调,民航空管系统是保障民航安全高效运行的中枢,是建设民航强国的重要支撑,在民航改革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局党组将民航空管改革工作方案列为第一个议题,是对空管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这表明民航空管改革势在必行。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吸收这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空管改革问题尤其是空管系统的属性定位、发展方向及空管体制机制的研究论证,进一步修订完善整体工作方案。要针对工作方案提出各项改革方案,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相关改革具体实施措施。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空管系统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突破点,特别是空管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向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向技术倾斜的原则,凸显一线管制员的职业价值感,增强广大空管员工的改革获得感。要加强上下联动,民航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推动空管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由民航局副局长董志毅主持,民航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民航局空管局深化改革工作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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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日,民航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的意见》。在通用航空方面,《意见》指出,要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并提出了五个方面改革任务。包括:


  1、创新通用航空发展政策。系统修订与通用航空相关的法律规章,建设与通用航空发展相适应的法规体系。降低经营性通航企业许可、通用航空器引进门槛,通航企业设立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对通用航空安全、通用航空运营和通用机场实施分类管理。简化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


  2、提升通用航空保障能力。完善通用机场建设标准,简化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加快通用机场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兼容互补的通用机场系统。支持支线运输机场建设通用航空设施,开展通用航空业务。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立通用机场。完善财税政策,加大对通用航空机库、油库、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政府扶持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加快通用航空固定运营基地(FBO)、飞行服务站(FSS)建设,特别是在气象服务、导航监视等保障服务方面加大公共投入力度。


  3、改善通用航空运行环境。加强与军方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流程,简化飞行计划申请和审批(报备)程序,推动建立空域使用与飞行申请“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应急救助飞行审批绿色通道。规范公务机运营和通用航空作业使用机场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4、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修订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管理办法,制定通勤航空管理办法,推广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试点经验。支持通用航空企业拓展航空医疗救护和公共应急救援等业务。加快发展公务航空、航空旅游、私人飞行等消费型服务。巩固发展工农林航空和飞行培训等传统业务。


  5、改进通用航空监管模式。建立支持性的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和市场管理体系,融服务于管理之中,引导通航企业全面提升安全能力,规范经营行为。加快建设“通用航空管理平台”,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建立通用航空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和运营评价体系。